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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送孩子、看病就医停车难?广州将有新举措

济南网视快讯:

原标题:接送孩子、看病就医停车难?广州将有新举措

  破解停车难问题,广州又将有新举措。广州市发改委10月12日发布公告,为进一步提升城市交通出行品质,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广州市停车设施投资建设运营,推动城市停车市场化、产业化发展,缓解城市停车难问题,该委起草了《广州市关于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停车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(公开征求意见稿)》,现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。

  总体目标:停车场要全部接入信息平台

  近年来,城市汽车保有量不断增加,停车难问题难以回避,尤其看病就医、接送孩子,停车难问题尤为突出。着力破解这些问题,势在必行。

  征求意见稿提出了总体目标:以城市交通发展战略为目标,按照“精准供给、盘活存量、智慧管理”的原则加快停车设施建设,全市年新增停车泊位数与小客车增量基本匹配,重点推进医院、学校、住宅小区等刚性需求地区停车设施建设;搭建全市停车信息管理平台,2023年底经营性停车设施接入平台比例不低于80%,2025年底基本实现全部接入。

 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,要制订停车设施年度建设计划,动态完善规划配建停车标准。各个区域该如何配建?征求意见稿明确要差异化落实停车配建指标。按照差别化停车供给策略,公共交通可达性良好地区建设项目停车配建指标参照《广州市建设项目停车配建指标规定》可取下限值,公交可达性较差地区建设项目停车配建指标尽量取上限值;鼓励停车供需矛盾突出地区在满足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指标要求下,综合考虑周边用地、交通等条件,适当增加面向公众服务的公共停车泊位。

  用地保障:城市更新优先保障公共停车场用地供给

  随着城市的建设发展,土地资源越来越紧张,尤其中心城区寸土寸金,如何保障停车场用地?征求意见稿提出,要优先保障停车场用地供给。停车场用地应当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。新建建筑物配建停车场以及利用公园绿地、城市广场、学校操场等地下空间建设停车设施的,其建设规模一并纳入建设用地供应计划。旧城、旧村更新改造应优先保障公共停车场用地供给。

  同时,多方式供应土地。停车场用地可通过划拨、招拍挂、协议、租赁等方式供应,鼓励弹性年期出让、先租赁后出让停车场用地使用权。此外,要进一步降低土地使用成本。

  要合理设定土地使用年限。停车场用地单独以出让方式供应的,出让年限不超过50年,弹性年期出让年限原则上不超过20年;租赁方式供应的,租赁期限不长于20年;以先租赁后出让方式供应的,租赁年限不得超过10年,与后续出让年期之和最高为50年。

  征求意见稿提出,增强土地复合利用率。在符合城市国土空间规划及交通政策的前提下,鼓励党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集体经济组织或个人利用自有建设用地建设停车设施。既有老旧小区在停车设施不能满足业主停车需求的情况下,可依法利用小区边角用地、闲置空地、小区道路等公共部分设置临时停车设施,并应符合通行、安全、消防要求。推动利用城市道路、广场、绿地等公共资源的地下空间建设公共停车设施,允许利用政府储备土地、依法回收闲置用地、城市道路高架桥下空间、未开发利用且具备改造条件的已建人防工程设置临时停车设施。

  创新模式:鼓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

  征求意见稿提出,要创新投融资模式,推广公共停车设施项目PPP模式。鼓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(PPP)参与公共停车设施建设,采用PPP模式建设的公共停车场用地可通过划拨方式供应,政府享有土地使用权,并且授权企业特许经营,特许经营权通过招标方式取得,特许经营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。

  同时,拓展停车设施多样化投资渠道。鼓励企事业单位、集体经济组织或个人利用自有建设用地新增停车设施,或通过BOT、租赁、合作经营等方式引入其他投资主体建设停车设施。

  优化经营:停车场用地可配置汽车美容等便民设施

  征求意见稿明确,要优化经营环境。经营性资源配置方面,社会资本通过出让方式获得停车场用地并投资建设50个及以上泊位和利用自有建设用地改、扩建后增加100个以上泊位的公共停车设施项目,在不改变用地性质、不减少泊位数量的前提下,可配置不超过新增停车设施建筑面积20%的便民商业服务设施,用于配套汽车美容、维修、租赁等增值服务,并在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中注明功能为商业的建筑面积或比例,便民商业服务设施部分不再额外增收土地出让金。符合广告设置规划和景观要求的停车设施项目,允许设置广告设施。

  在停车收费机制方面,则提出社会资本全额投资建设的停车设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,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,由经营者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,根据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自主制定,收费标准实时上传市停车信息管理系统。

  采用PPP模式建设的公共停车设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,由政府方与社会投资方遵循市场规律和合理盈利原则,统筹考虑建设运营成本、市场需求、经营期限、用户承受能力、政府财力投入、土地综合开发利用等因素协议确定,无须办理价格核定手续。

  提升管理:党政机关车位可有偿错时共享

  征求意见稿提出,要推进智慧停车系统建设。建设市停车信息管理系统,整合经营性停车设施和预约停车平台的泊位信息,逐步将市内停车场接入市停车信息管理系统,确保系统实现停车信息全覆盖,实时公布停车泊位的分布位置、数量、使用状况和收费标准信息,供市民查阅、预约。支持移动终端互联网停车应用开发推广,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,减少因寻找停车泊位诱发的交通需求,营造便捷出行环境。

  同时,要进一步盘活资源,物尽其用。鼓励共享闲时停车资源。具备条件的党政机关、事业单位、国有企业等单位在保障内部安全和秩序的前提下,应将其专用停车设施在非工作时间对公众开放,有偿错时停车共享,相关停车泊位信息接入市停车信息管理系统。党政机关、事业单位共享停车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,收取的停车费作为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上缴同级财政并实施“收支两条线”管理,因实施共享停车产生的设备改造、安全管理、人工投入等费用,纳入单位年度财政预算。

  如何提意见?

  征求意见公告期: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。

  如有意见或建议,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市发改委(城市处)。所提意见或建议应包含意见内容、具体的理由或依据、意见人(单位)、联系方式等。

  提交途径:

  一、邮寄: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9号楼502室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城市处

  二、电子邮箱:fgwcsc@gz.gov.cn

(文章来源:信息时报)

责任编辑:JNQS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