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济南积极构建“大调解”工作格局

4月11日,“大力深化项目建设全面推进高质量发展”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—市司法局专场召开。济南市司法局党委委员、副局长吴冠华介绍,为有效预防、及时化解重大项目建设中的各类矛盾纠纷,市司法局聚力打造多维度、多方位解纷体系,努力实现“重大项目建设到哪里,纠纷化解工作就跟进服务到哪里”。

济南成立市级“重大项目调解专家服务团”

  积极构建“大调解”工作格局

  推动出台《济南市多元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条例》,研究制定关于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的意见,推动劳动争议、知识产权、金融保险等领域调解工作扩面增量、提质增效,今年以来,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近8000件。积极打造济南商事调解品牌,推动“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自贸区济南片区调解室”“中日韩国际商事调解中心”发展壮大,为域内企业在产业规划、项目落地、投资融资等方面提供法律咨询及纠纷调解服务,在化解商事纠纷、服务自贸区建设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发挥更大作用。

济南成立市级“重大项目调解专家服务团”

  实施重大项目专项调解服务

  成立市级“重大项目调解专家服务团”,组织我市全国、全省人民调解专家、全国模范调解员,为全市重大项目调解工作提供指导;以区县(功能区)司法行政机关为单位,整合本辖区调解能手、调解骨干,成立“重大项目调解攻坚服务团”,集中优势力量做好辖区内重大项目调解攻坚;以司法所、基层法律服务所为主体,成立“重大项目调解伴随服务团”,整合辖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、村居法律顾问等力量,及时提供伴随式调解服务。同时,组建劳动争议、损害赔偿纠纷、房屋宅基地纠纷等“重大项目调解专项服务团”,为重大项目或重点工程前期论证、项目建设、竣工达产提供征收拆迁、企业员工权益保护专业调解服务。

  拓展公证参与调解服务模式

  持续深化“诉前调解+赋强公证”金融纠纷化解新模式,在“诉前调解+赋强公证”基础上探索将公证解纷链条再向前延伸,针对特定类型纠纷把解纷时间点提前至诉前程序之前,构建“公证调解程序前移”解纷新模式,实现纠纷解决方式和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。

  提升复议应诉办案质效

  践行复议为民理念,创新推行涉企复议案件“容缺受理”机制,开通企业申请绿色通道,压缩涉企复议案件办理周期。深化行政复议“一次申请、四步救济”模式,创新推出“能动复议”“能动应诉”工作理念,综合运用约谈、通报、行政复议意见书等形式,指导主管部门规范行政行为,积极推动工作触角向案前、案后延伸,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。今年以来,办理涉及企业和重大项目复议案件50多件,调解和解率41.51%,推动行政争议及时有效化解。

责任编辑:JNQSS